各相关单位:
为进一步提高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规范化、科学化水平,适应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和行业发展需要,国家广电总局组织制定了《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品种表(2022版)》,现予以公布。文件自2022年4月21日起施行。
同时,2021年3月18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的《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品种表(2021版)》废止。
北京市广播电视局
2022年4月26日
上一篇:关于2022年中国(北京)国际视听大会(CIAC)延期举办的...
下一篇:北京市广播电视局信息化安全防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