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单位:
近日,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审查了《广播电视台融合媒体云平台 总体架构》和《广播电视台融合媒体云平台 接口协议》等两项标准文件,已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推荐性行业标准,予以发布。现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。
标准编号:
GY/T 354-2021《广播电视台融合媒体云平台 总体架构》;
GY/T 355-2021《广播电视台融合媒体云平台 接口协议》。
北京市广播电视局
2022年4月15日
上一篇: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转发《VR视频系统节目制作和交换用视频参...
下一篇:2022年度审计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